第52节

“另一个变数出在李瑾的身上,你没想到她会私下联系医院,把『我』送去国外医治,本来一切都在你们的掌控下,那家医院就是你们控制的,那名小护士也是你们在医院里的眼线,可当李瑾把『我』送走之后,一切都变了,你们再也无法掌控『我』的康复状况,无法提前做出防范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方国华回来复仇……但我还是得帮你!”

方杰说着,眼泪也流了出来,他看向林宁隆起来的肚子,说:

“你知道吗?我曾经想过,如果你当时来找我的时候,把一切都告诉我,我会不会帮你?我的答案是……会!我怎么能不帮你啊,你还怀着我的孩子!”

这就是血脉的力量吗?

连方杰自己也诧异于自己的选择,他实在没办法看着为自己诞下骨肉的女人受到伤害,尽管那会让自己变得遍体鳞伤,但这就是血脉的力量,不是吗?

就像高傲的雄狮遇到群狼,母狮再怎样对不起他,他也会战到最后一刻,直至流干最后一滴血。

林宁问他:

“当这一切都结束后,你会原谅我吗?”

方杰低头,沉默不语。

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……为什么不呢?

……

时间回到现在,方杰已然无所畏惧,因为这场战役当中,所有的人都站在了他这一边,他的对面,就只有方国华一个人,他没有输的理由。

DNA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(忽略这里的时间BUG)。

黄璋(方国华)拿着手里的鉴定报告,颓然的瘫坐在椅子上,良久不语。

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,他心知肚明,他自然知道对面的人不可能是他,那么和他拥有相同染色体的,就只能是他的直系亲属了,他自己没有男丁,那么对面那个人的真实身份,便呼之欲出了。

黄璋眼睛里布满血丝,他指着他曾经的两个兄弟,怒道:

“是谁?到底是谁?他究竟是你们谁的私生子!?”

他已经近乎疯狂,不断的在会议室里咆哮,怒骂,就差掀桌子了。

方杰站了起来,走到他跟前,两个身高和体型都差不多的男人面对面的站在一起,方杰平静的对他说:

“别发癫了,你还记得孙记面馆的孙慧颖吗?”

“什……你说什么?”

方国华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,于是方杰又说了一遍,这次一字一句。

“我说……孙!慧!颖!”

方国华听清了,他一瞬间像是被霜打过的茄子,整个人都萎靡了。

方杰不依不饶,接着问他:

“你还记得孙慧颖吗?你说话啊!”

方国华拼了命的摇着头,说:

“不……不可能……不可能的!她明明把孩子打掉了,她亲口跟我说的!”

“我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吗?”

方国华怔住了,他的脸逐一扫过在场的众人,林宁,他曾经的女人,方国振和方国兴兄弟俩,他曾经相依为命的好兄弟,他们一起创立方氏集团,相互扶持走到现在……还有方杰……他失而复得的儿子……

此时,这些人都用一种仇视的眼光看着他,像是看一个陌生的,惹人厌弃的人,他们都巴不得赶紧把他打发走,好像他是一个只会带来不幸的瘟神。

这就是众叛亲离的滋味吧?
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
方国华笑了,他笑得很大声,歇斯底里。

“罢了罢了……都是命啊!”

方国华那张“黄璋”的脸,仿佛瞬间老了几十岁,失去了所有的光彩。

他平时里的强势,跋扈,和蛮不讲理,让人几乎忘记了他是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人,而他此时,仿佛所有的精气神全都涣散了,像一个泄气的皮球,干瘪,黯淡,没有一丝活力。

这时,会议室的门被从外面推开,一行人鱼贯而入,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精致小西装的干练女人。

她说:

“黄璋先生,我是嘉林市经侦大队副队长白臻,我们接到群众举报,你涉嫌参与多项违规经营的活动,包括从事大额虚拟货币交易,洗钱,偷税漏税,以及操控二级市场,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。”

方杰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方国华的身上,心里十分忐忑。

如今已经惊动了警察,只要他现在反咬一口,方杰盗用身份的罪名便坐实了,任他再如何狡辩也没有用。

而方国华呢,他最后看了方杰一眼,脸上难得露出慈父的光。

随即,他站起身来,重新恢复了一代枭雄的本色,他大义凛然的走在前头,头也不回的对白臻警官说:

“带路吧。”

一代枭雄,就此落幕。

会议室里的众人,脸上都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,一个个喜笑颜开。他们纷纷向方杰道谢,同时询问他日后的打算。

就在众人满心以为方杰会继续充当他们的“方国华”的时候,方杰却说:

“我有些倦了,也有些想家了……”

随即,方杰转身离开了会议室,没有人上前拦他。

……

一晃数年过去,时间来到2022年。

一架飞机刚刚降落在欧洲大陆,两个年纪不大的女孩,她们的身后跟着两个年纪更小的孩子,从廊桥上缓缓走下。

其中一个女孩眺望了一下远方,招呼两个孩子道:

“芸笙,芸歌,快跟上,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呢!”

两个孩子应了一声,两大两小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,踏上了未知的旅途。

……

桃姐是花名,她既不姓陶,名字里也没有任何与“桃”同音的字。

她出生在沿海小城,祖祖辈辈靠海吃海,以打鱼为生。

到了她这一辈,家乡那一带出了禁渔的政策,说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。

为了生计,村里的不少年轻人都离开了,桃姐也不例外,跟着同村的姐妹一起来大城市讨生活。

很快,现实的艰辛便击垮了她。

她没怎么上过学,除了走船和帮家里人收拾渔货,便什么也不会了。

随身带的生活费花光了,她没有钱买回家的车票,只好终日流落街头,靠出卖苦力为生。

她做过很多工作,洗碗工,服务员,帮厨,保洁,后来她凑钱买了一辆三轮车,在街边做起了大排档的生意。

她从小生活在海边,一手地道的海鲜小炒吸引来不少顾客,其中有不少回头客都是她的老乡,他们说离开家乡后,就很难吃到这么地道的美味了。

生意还不错,她赚了第一桶金。但好景不长,她被城管盯上了,连车带工具一并给没收了去,顺带还罚了她一笔钱。

积蓄没了,她的生活又没了着落。

此时,和她一起出来的姐妹找上了她,说有一份好工作,工作轻松,赚钱还多,随随便便工作一个月,就抵得上她在街边卖几个月的大排档了。

那一年,她还不满18岁。

尽管本能告诉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不太妥,但禁不住赚钱的诱惑,她最终还是跟着去了。

结果不出所料,果然是去夜总会当小姐。

夜总会的经理,也就是所谓的鸡头,见她年轻貌美身材好,喜欢得不得了,细问之下,发现她竟然还是处女,就像捡到了宝,立马给她塞了好几张百元大钞,先把她留下来再说。

那个经理对她还不错,一开始没舍得让她出台,只是陪陪酒,有毛手毛脚的客人都被他给挡了。

他说一定要帮她找一个出手阔绰又斯文的好老板,言下之意无外乎——得把她的第一次卖个好价钱。

经理还说,干这一行的都得给自己起一个花名,最好别用原来的名字,免得被熟人认出来麻烦。

桃姐没见过世面,想不出像样的名字,她家乡除了捕鱼之外,盛产桃花,她就问经理叫“桃花”行不行,经理说这个名字太土了,得洋气一点,但后来转念又想,觉得土一点也没什么,刚好契合她处女的身份,等把第一次卖掉,再给她改名也不迟。

于是当即拍板,说就叫“桃桃”吧!

这就是“桃姐”名字的由来。

九零年代初,正赶上经济腾飞的几年,沿海一带先下海的,这会儿已经赚得盆满钵满,出现了不少暴发户。

与之相对应的,物价跟着水涨船高,小姐的身价一天一变样,以至于桃姐的初夜一直都没能谈好买家。

这一天,夜总会来了几个大老板,真正意义上的大老板。

经理认得他们,为首的叫做方国华,前些年混黑道的时候是个狠角色,为人还算仗义。

听说他这两年金盆洗手,上岸做起了正经生意,成立了一个什么方氏集团,倒也做得风风火火。

方国华有两个弟弟,前些年年纪还小,不常出来混,经理只远远的打过几次照面,没有打过交道。

但像他们这种在夜总会上班的人,天生练就了一手识人的好本领,因此他一眼便认出,跟在方国华后面的,是他年龄比较大的弟弟,叫做方国振的那个。

人群中还有一个身影非常亮眼,是个女生,这不是赵家的大小姐吗?

他们家倒台之后,几乎很难在外面见到赵家的人了,没想到,今天竟然跟着方国华一起出现在了夜总会。

经理脑袋很灵光,意识到这是一桩大买卖,于是笑脸迎了上去。

方国华的脸上已经带了很明显的醉意,他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,说今天是自己弟弟大喜的日子,带他出来见见世面。

经理嘴欠多问了一句,是哪家的千金这么有福气,方国华便借着酒劲,搂着一旁的赵雪说,赵家大小姐认不认识?

从今天起,她就是我方家的媳妇了!

被他搂着的赵雪皱了皱眉头,却出奇的没有反抗。

经理眼尖,一眼便看出这里面肯定有猫腻,也没有多问,直接招呼他们去了最豪华的包房。

安顿好他们之后,经理将桃姐招呼了过来,说今天包间里这几位,是真正的大老板,你的初夜终于要有着落了,去洗洗干净,换一身漂亮的衣服,赶紧过来招呼。

桃姐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加入了方国华的酒局。

她眼力好,不多话,看起来本本分分的,一点也没有引起方国华的重视。

几轮酒下来,所有人都醉醺醺的,方国华大手一挥,对在场的人说,兄弟们一人一个,都别客气,今天所有的账都算我的。

他的兄弟们都是跟了他很多年的小弟,他指的“一人一个”,当然是在场的小姐们。

方国华偷偷将桃姐拉过来,塞进他弟弟方国振的怀里,对他说:

“弟弟,刚才经理跟我说,这个妞儿还是个雏儿,和你一样,哥哥特地把她留给你,怎么样,哥哥够意思吧?哈哈哈!”

他一边说着,一边搂起一旁的赵雪,拿起桌子上刚开好的房卡,踉踉跄跄的离开了。

桃姐讶异的看着被丢下的方国振,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俩,其他人都搂着小姐上楼开房去了,唯有方国振一言不发,默默的喝着闷酒,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。

桃姐乖巧的搂住方国振的胳膊,问道:

“哥,你想去楼上休息一下吗?”

方国振出生时,他大哥方国华已经7岁了。

从小,方国振便生活在大哥的光环下,大哥仗义,有本事,有担当,外面的熊孩子们从来不敢招惹他,否则会被他大哥找上门,揍到生活不能自理。

后来他学了物理,知道凡是有光,就必然伴随着阴影。所以,实际上,他也一直生活在大哥的阴影下。

大哥的占有欲很强,方国振从小就知道。

只要是他喜欢的玩具,都会被大哥抢走,他也曾据理力争过,但是回应他的,是大哥明晃晃的拳头。

大哥说,我都帮了你这么多了,你的玩具就不能借我玩一下吗?

不要这么小气!

原来我有自己喜欢和在意的东西,也叫“小气”吗?

他看了看大哥的拳头,心说,大哥说是,那就是吧。

他从小就学会了趋利避害,忍辱偷生。

后来,轮到他7岁时,大哥已经14岁了,他们还有一个弟弟,才4岁。

家里发生了一件大事,一夜之间,父母不在了,大哥成了这个家里唯一可以依靠的人。

趋利避害的天性,让方国振早早的选好了边,无论大哥去哪里,他都紧紧的跟在后面,当然是拉着他4岁的弟弟一起。

再后来,借由亡父亡母生前的关系,方国华投靠了赵家,寸步不离的方国振当然是跟着他一起过去。

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赵雪。

那一年,是1980年,他和赵雪同岁,都是7岁。

本能的,方国振收起了对赵雪的喜欢,因为他知道,凡是自己喜欢的,最终都会被大哥抢走,他相信这个女孩也不例外。

没想到,大哥还是对她动了心思。

赵家家大业大,几乎垄断了当地所有的黑道生意,赵雪是赵老板的千金,而当时的方国华不过只是赵家的马仔而已。

两个人身份悬殊,原本根本没可能走到一起的,直到赵家在后来的扫黑行动中倒了台。

直到现在,尽管没有确切的证据,但方国振仍然怀疑,当年赵家倒台,背后和他大哥脱不开干系。

那一年,是1991年,他和赵雪同岁,都是18岁。

方国振因为考上了北京的大学而远走,与此同时,无家可归的赵雪被方国华顺理成章的纳入后宫。

一年之后,不知道方国华动用了什么手段,赵雪竟然考入方国振所在的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,成了他的师妹。

那段时间,两个人远在北京,是方国振此生最快乐的时光。

尽管他还是不敢对赵雪表露爱意,不敢对她有任何越界的行为,但能够远远的看她几眼,便足以让他心满意足了。

没想到,方国振还是高估了大哥的底线。

两年后,也就是1993年,那一年方国振读大三,赵雪读大二。

暑假的某天,在方国华的授意下,方国振闪电般的与赵雪完婚。

他终于得以牵着自己心爱女人的手,共赴婚姻的殿堂,这本该是一件让他欣喜若狂的事,但现实却让他如坠冰窟。

婚宴很仓促,那天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喝酒。

之后,昏昏沉沉的他被带往夜总会,就是在那里,他眼睁睁看着刚刚和自己拜完堂的新娘被方国华带走,他带走她的时候就当着自己的面,完全没有要避讳他的意思,从头到尾都没将他放在眼里。

也是那一天,他结识了一个名为桃桃的女孩。

她是陪酒女,是夜总会的小姐,但却是一个处女。

多么另类的搭配啊?

简直和自己太像了,那一天是他的新婚夜,但他同样是一个处男,而自己的新娘注定要在这一天的夜里在别的男人胯下承欢。

他有钱,他大哥在这方面还算大方。

他知道桃桃缺钱,在那个年代,如果不是缺钱,哪个女孩会出来干这个?

方国振对她说,我有钱,这些钱足够你后半生无虞。但我不要你的身体,我要你留着它,帮我去做一件事,你愿意吗?

桃姐想都没想,便同意了。

她也不知道为什么,也许是他落寞但坚定的身影,也许是他颓丧却不服输的气质,也许是他文质彬彬、唯唯诺诺的外表下,掩藏着的那颗危险而疯狂的心。

那一晚之后,方国振秘密将她从夜总会赎了出来。

他打算将她安插在大哥的身边,当作自己的心腹和眼线。

他不必费心去思考如何将她送到大哥身边,甚至他都不需要亲自这样做,以大哥的自负和极度的占有欲,他只要将桃姐留在自己身边,大哥自然会想办法将她抢过去,就像小时候那些玩具,以及赵雪一样。

他真正需要思考的,是以什么理由将桃姐留在自己身边,而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。

当他得知桃姐干得一手好家务,并且烧得一手好菜之后,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,桃姐顺理成章的成了方国振的管家。

他稍微花了一点心思培训了她一番,又将她从头到脚捯饬了一遍,尽量让她和当初夜总会里那个形象相去甚远。

结果他发现,是自己多虑了,他将桃姐介绍给大哥认识的时候,方国华完全不记得曾经有过桃姐这么一个人。

再后来,果然如方国振所料,方国华将桃姐要了过去,成了他的管家。

时间久了,方国华终于展现出他贪婪的本性,便在客厅的地板上,强行占有了她。

当他发觉桃姐还是一个处女的时候,对她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,认为她就是从乡下来的土姑娘。

他一方面将她一点一点调教成自己的性奴,一方面,逐渐将家里的大小事务全都托付给她,对她没有半点提防。

方国振极具耐心,只在每年桃姐回家省亲的时候,才抽空和她见一面,交换情报,安排下一步的计划。

他的复仇计划,一直蛰伏了20几年。

他爱赵雪,也爱他的女儿,尽管这两个女人和他并没有什么关联,但他仍然深爱着她们。